温州局联合市人社局出台政策保障快递小哥权益

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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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切实保障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温州局联合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温州市快递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符合参保范围、流动性较大的快递从业人员开放单独优先办理工伤保险权限,最大程度简化参保流程。

《通知》明确,已与快递经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人员和已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人员,其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争议处理、工伤待遇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邮政管理部门一要加强与人力社保部门在快递经营企业,特别是基层快递网点基本情况及从业人员的信息互通,定期共享基层快递网点基本情况和从业人员名单,督促快递经营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参保缴费。二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对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动态掌握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三是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快递经营企业自主申报,及时办理参保业务,并做好快递经营企业参保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

温州局表示,下步将以政策的出台为契机,持续推动快递小哥参加工伤保险,努力实现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工伤参保全覆盖。(撰稿人:商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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