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利好邮政业发展

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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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丽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从推进物流企业升级、鼓励发展物流园区、支持物流业装备升级、推进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等4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支持包含邮政快递业在内的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一是推进物流企业升级。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1.5亿元、2亿元(含)以上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对在年度首次被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物流企业首次获得其他省级、国家级物流有关试点或荣誉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50万元。二是鼓励发展物流园区。园区稳定运行在3年以上,园区内物流企业集聚在10家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在园企业在5家(含)以上、10家(含)以上、20家(含)以上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三是支持物流业装备升级。重点发展仓储物流装备、装卸物流装备、城市物流配送装备等;推进智能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及系统集成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当年新增对企业发展有明显提升作用的物流装备实际投资在200万元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按投资额的5%进行补助,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四是推进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对物流企业近5年投入100万元以上且软件投入占总投入20%以上的物流信息平台或信息系统项目,按实际投资给予15%且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物流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决定》一年内采购物流信息服务技术、货物跟踪识别定位技术、智能仓储分拣配送技术、物流信息安全技术、货物温湿度感知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发及建设、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智慧物流技术及装备研发应用等系统应用设备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照实际到位设备投资额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丽水局表示,将紧紧围绕发展定位,抓住政策出台的有利契机,进一步优化邮政快递业营商环境,切实加快行业升级步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行业力量。(通讯员:林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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