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局四项措施强化机关内部安保工作
日期: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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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衢州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涉党政机关内部安保工作政策及相关警示案例,并结合本局实际,从四个维度进一步筑牢机关内部安保屏障,切实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一是强化责任体系。明确局内安保工作“1234”责任体系,即1名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2名副局长督导所分管处室落实责任,3名处室负责人具体抓本处室安全,4名有公安经历、部队经历人员组成安保小组担负局内具体安保任务。
二是强化基础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联合房屋租赁方、办公大楼消控室和安保部等部门人员对局办公场所外部防护设施、消防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门禁设备、重要场所安防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完整、设备状态完好。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局领导带领局纪检组人员对局办公场所用电、用水、用网及工作人员落实《衢州市邮政管理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并立即整改隐患两处。同时,通过案例注重强化全员自防自卫自救意识。
四是强化联动联防。联系走访办公大楼安保部、属地派出所等部门,畅通信息收集、沟通联络、内外协作与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多方共治共同维护办公场所治安秩序。
衢州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结合局内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局内安保工作,确保单位安全。(通讯员:黄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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